1982年1月2日,中共中央、國務院作出《關于國營工業企業進行全面整頓的決定》。指出,要使企業的經濟利益與企業生產經營成果好壞直接聯系,把責、權、利三者統一起來。
1983年1月2日,中共中央發出《當前農村經濟政策的若干問題》指出:聯產承包責任制和各項農村政策的推行,打破了我國農業生產長期停滯不前的局面,促進農業從自給半自給經濟向著較大規模的商品生產轉化,從傳統農業向著現代農業轉化。聯產承包制采取了統一經營與分散經營相結合的原則,使集體優越性和個人積極性同時得到發揮。這一制度的進一步完善和發展,必將使農業社會主義合作化的具體道路更加符合我國的實際。這是在黨的領導下我國農民的偉大創造,是馬克思主義農業合作化理論在我國實踐中的新發展。完善聯產承包責任制的關鍵是,通過承包處理好統與分的關系。要按照我國的國情,逐步實現農業的經濟結構改革、體制改革和技術改革,走出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農業發展道路。人民公社的體制要從兩方面進行改革:實行生產責任制,特別是聯產承包制;實行政社分設。
2014年1月2日,中共中央、國務院印發《關于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的若干意見》。指出,把飯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,是治國理政必須長期堅持的基本方針;提出抓緊構建新形勢下以我為主、立足國內、確保產能、適度進口、科技支撐的國家糧食安全戰略。
2018年1月2日,中共中央、國務院印發《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》。6月26日,中共中央、國務院印發《鄉村振興戰略規劃(2018-2022年)》。